7月13日,有关部门发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要求2014年至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公务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难度较小,有关部门对公车采购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的限制,将有助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推广目标的完成。
由于目前尚未有关于公务车采购数量的统计,对未来新能源公务车的采购数量暂时无法估算,但国家机关购置新能源汽车无疑将为中国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带来较大促进。
国家机关购买新能源汽车方案一方面将对新能源整车企业带来利好,加速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推广进程,另一方面,《方案》也要求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也做出了明确要求,将为处于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链的上市公司带来利好,诸如充电桩、锂电池、超级电容、新能源汽车销售等板块。
共0条 [查看全部] 网友评论